来源:发布时间:2018-06-25

证券代码:836418          证券简称:浙商企业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联方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2.5亿,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由关联方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商品交易结算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做信用担保(公告编号2016-047、2016-048)。实际授信于2017年5月17日获批,银行贷款利率5.307%。

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原主要用于子公司云集供应链管理(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有限公司(原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对外贸易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集供应链)开展供应链业务,由于贷款实际获批时间较长,云集供应链暂无较大的资金需求,浙商企业实际控制人许铁城与联合酒业(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酒业)及我秀互联(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秀互联)协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商企业以委托理财的形式将借予联合酒业及我秀互联,并通过双方指定的华企联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联合)交由磐安瑞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山投资)进行委托理财;后续云集供应链与联合酒业、我秀互联合作开展业务,如存在资金需要则收回委托理财,并用作业务资金。

2017年5月17日,浙商企业取得中信银行5000万元借款后,于当日将资金支付给云集供应链;云集供应链按照协商约定将2100万元、2930万元分别支付给我秀互联及联合酒业,联合酒业收到上述款项后将2920万元直接支付给华企联合;我秀互联将2095万元支付给关联方神农中药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中药),神农中药收到款项后将2080万元支付给华企联合;华企联合收到上述公司款项后,于当日将5000万元支付给瑞山投资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铁城控制的企业神农中药材参与了资金流转的过程,我秀互联支付给关联方神农中药的2095万元中的2080万元,神农中药仅负责该笔资金的代收代付,并不符合资金占用的定义,同时该笔资金在神农中药公司银行账户停留时间较短,神农中药也未将该笔资金支付给其他方或用作其他用途,并未形成挪用,因此我秀互联支付给神农中药的2080万元并不构成资金占用。神农中药将收到2095万元中的2080万元支付给华企联合,15万元仍留在神农中药,直到2017年12月29日才按照原路径通过我秀互联归还给挂牌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二、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一)关联方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神农中药已向公司归还人民币本金150,000.00元,并支付利息5387元(实际占用时间226天,年化5.8%)。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针对已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已于2018 年0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防范资金占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流程机制的建设,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从制度上有效规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行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  

2、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通过对关联资金往来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审计约束恶意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的发生,有效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  

3、组织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财务人员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与各关联方、非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财务部对发生的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根据资金往来的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究,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规范措施

(一)公司定期组织培训,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杜绝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及安全。  

(二)加强与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加强与主办券商的沟通,通过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运行;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辅导,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契机,完善公司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规范。  

(三)通过本次关联方资金占用事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为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资金占用,维护公司财产以及资金的完整、独立和安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公司将加强培训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类似事项不要再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备查文件

《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