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18 证券简称:浙商企业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情况概述
近日,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企业”)与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局(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事务局”)签署关于《普陀区融资租赁产业园招商服务协议》。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局为舟山市普陀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贸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局主要负责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管理及各项改革创新等相关工作,与浙商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签署的协议,双方合作在浙江自贸区普陀片区产业培育基础上,进行浙江自贸区普陀片区融资租赁产业园的建设,同时融资租赁产业园作为“自贸试验区事务局”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的重点承载区块。结合“浙商企业”的资源优势,以及舟山市普陀区促进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文件,在浙江自贸区普陀片区鼓励发展的产业基础上,大力引进金融类现代服务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
同时,浙商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迁移更名,作为园区指定秘书服务机构,负责浙江自贸区普陀片区融资租赁产业园对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投资项目,承担园区引进企业的秘书服务公司职能,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工商注册、税收奖励、秘书服务等。
四、本次签约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约成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及延伸,进一步拓展产业招商及综合企业服务业务,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合同签订的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普陀区融资租赁产业园招商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商旅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